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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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
时间:2013-12-27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131222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光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延边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坚持以维护边疆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深化平安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宁。突出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50人、提起公诉3049人,有罪判决率100%集中力量办理了高检院、公安部督办的曹洪军等47人涉黑犯罪案件。对命案和社会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19件次。

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力维护政治清明。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坚决查办大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维护风清气正。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24167人,同比上升27%;渎职侵权犯罪4797人,同比上升11%。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亿余元。今年办理县处级以上要案9件,创历史新高。州院查办虚假福利企业背后渎职犯罪工作、普九化债专项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查办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监管领域渎职犯罪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交流;查办教育系统腐败案件工作引起州委、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经验。

全面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查办案件,向党委报送调研报告11篇,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建成职务犯罪预防责任区201个,成立讲师团,重点在民政、税务等单位系统开展专项预防宣讲,发出检察建议163件。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80次,完成预防调查134次,案例分析145次。延吉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全面落实宽缓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437人、不起诉378人,同比上升39.2%105%。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检调对接、羁押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等办案机制,刑事和解290余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着力解决群众诉求,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行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远程视频接访制度,开通“12309”举报热线,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31(件)次,化解缠访案件5件。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帮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信访人员解决救助资金50余万元。坚持释法说理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83件。继续保持涉检进省进京零上访和零新上访户。

二、坚持以服务发展大局作为第一要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为重大项目建设鼎力支持。确定86个重大项目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开展预防宣传和法律咨询132次;主动介入土地征用、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22次;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855人,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安全。

为民营经济发展助力前行。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在企业设立“法律服务站”,走访民营企业135家,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册。集中查处发生在企业用地、融资、减税、监管等审批环节的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职务犯罪32件。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慎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力争做到“零干扰”。

为民生民利保障倾力服务。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着力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办教育系统贿赂犯罪案件28人,涉案金额达1400余万元;查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渎职犯罪案件18人,涉案金额达502万余元;查处虚假福利企业偷税及其背后渎职犯罪417人,查实21家企业违法套取国家税款1378万余元;严肃查处和龙庆兴煤矿“4·20”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共立案查处12人。成立35个检察服务站,走进社区2246次、走进村屯3589次、为人民群众解决法律需求36件次,帮助农村和企业排忧解难23件;为包扶村修水泥村路、建饮水工程、备春耕物资、捐村委会办公设备等各项筹资、引资、捐助款物307万元。

三、坚持以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第一使命,强化诉讼法律监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3件,纠正漏捕40人、漏诉105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43件次。全面开展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审查案件卷宗1200余卷,依法监督立案3750人,监督撤案1922人。加强对公安侦查经济犯罪案件监督,基层院对审查批准逮捕的经侦案件一律上报州院审核把关,取得了较好监督成效。严把事实证据关,审查逮捕讯问犯罪嫌疑人达100%探索建立核实证据三见面机制、侦捕诉工作衔接机制,排除非法证据15份,确保案件质量。

加强刑事审判活动法律监督。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推行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工作机制。加强对量刑畸轻畸重、程序严重违法等刑事审判的监督,提出抗诉1525,法院审结1221人,改判610人,发回重审11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审判不公、程序违法的监督,提出、提请抗诉2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1件次。办理民事执行案件监督25件,督促、支持行政起诉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26件,避免国有资产损失1600余万元。提出民行检察建议79件,建议被采纳66。州院办理的董某与赵某等保险代理纠纷抗诉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精品案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42人次,依法监督纠正35人次监督强制医疗执行4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建议32次,建议采纳30次。监督纳入脱管社区矫正人员2114人,社区矫正纳入率为98.97%

四、坚持以加强检察自身建设作为第一要求,提升执法公信力

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忠诚教育,将忠诚融入检察官血脉。坚持从严治检,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严肃查办2名违法违纪人员。今年,在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的努力支持和省检察院高度重视下,在省院的具体领导下,针对延边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官招录问题上,采取多种有效改革措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延边州检察院作为省院“编制管理上提一级”试点单位,拟招录71名检察干警,已完成招录49名,其余22人公开招考工作接近尾声。这是我州检察史上的重大突破,破解了多年来困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检察官断档、双语人才匮乏、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难题,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公诉人才培训、听庭评议活动、反贪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坚持文化育检,铸造、培育、弘扬延边检察精神,凝聚检察正能量。

强化自身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四风一顽症”。通过开展警务车辆管理、扣押冻结款物清理、办案安全等专项检务督察活动,严肃纪律,改进作风,提振士气。全面加强案件管理监督模式建设,全程监控办案流程、办案质量。推行重点案件备案审查和案例指导制度;完善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办案安全防范保持办案安全零事故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对基层院动态管理、抽样评估、目标任务督导机制,使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的软实力和执行力。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基层班子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依靠党委、人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解决基层人员、经费、业务装备等保障性问题,实现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办案服务向基层集聚。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走访人大代表,充分听取意见,用心办理、用力落实代表建议。真情实意为各级人大代表服务,两级院为人大代表编辑服务专刊65期。不断完善常态化联络机制, 深化检务公开,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联合接访、参与旁听案件、列席检委会、视察调研等112人次

一年来,延吉市院被评为全省“百姓心中的检察院”,州院被州委评为州直机关模范单位,州院侦监部门获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第一名并代表全省参加全国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获得优异成绩,州院文昌海被评为全省“百姓心中的检察官”,州院金光镇被国家七部委授予“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我们深切地感到,检察工作的点滴成绩,是党委的正确领导,各级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心系检察、关爱检察,为延边检察事业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和全州各族检察干警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地感谢。

回顾今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差距,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履行职责任务的要求有差距,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不多,基层院面临引进人才与留住人才两难问题;极个别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损害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解决。

2014年,全州检察机关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发展这条主线,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理论、制度和道路自信,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党委和人大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服务发展不动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为推进全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着力维护边疆安全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四是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着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检察官的核心价值理念教育,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建过硬班子、带过硬队伍,打造一支“正气上升、人气凝聚、士气昂扬”的检察队伍,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州检察机关将在州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努力把全州检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延边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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