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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借给同学12天流水420万,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时间:2023-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银行卡借给同学

12天流水420万

该行为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如果有朋友提出用你的银行卡帮别人“走走账”,就能轻松获得一笔佣金,你会同意吗?


四川省蒲江县的小李就答应了同学的这个要求,在12天的时间里,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同学转账420多万元,如此大数目的进出账,小李害怕了,原来这些资金都是网络电信诈骗所得。


小李的行为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他表示不再参与是否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何阻止像小李这样的学生走向犯罪的道路?


四川省蒲江县检察院检察官进校园普法。


借给同学的银行卡

12天流水420万

均为电信诈骗所得


事情还得从2021年5月说起,当时小李正在读职业中学,同学小卢、小彭跟他提出,用他的银行卡帮助二人转移所谓的“网络赌博资金”,就可以“轻松挣钱”,小李同意了,殊不知,这些转账资金都是电信诈骗所得。据四川省蒲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曾雪刚介绍,小李的银行账户上,短短12天转入流水多达420多万元。


曾雪刚:


前后是12天,(进账2279笔),转入流水加起来有420万,他的获利是3000块钱,有一部分获利是彭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给小李的,有一部分给的是现金。


看到自己银行账户短期内进出巨额的资金,小李害怕了,意识到自己可能涉嫌犯罪,担心被处罚,就提出不再参与。直到警方与检察院梳理案件时,才发现小李账户的异常。而他的家长回忆起当时的情形,反复表达的意思就是,“当时完全懵了”。


小李家长:


犯那些事,不是不懂吗?那段时间是被蒙骗的,我都是懵的,我娃娃犯了啥事。


小李妈妈告诉记者,当时小李还处于毕业实习期,家人想孩子即将毕业了,放他去耍一下。听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懵了,不知道孩子犯了这么大的事。

附条件不起诉

给未成年人一个机会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特别重视涉案未成年人,对小李涉嫌帮信犯罪的行为进行仔细研判、审查后,决定对小李附条件不起诉。


曾雪刚:


对于小李这种情况呢,我们审查认为他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全案的一个情况,我们进行了审查,认为他是受利诱参与到犯罪,他的主观恶性不大,同时他参与转账的时间不长,只有12天,违法所得也不高,3000块钱。他到案以后,认罪认罚的态度是非常诚恳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


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钟珊说,对小李附条件不起诉,拯救了一个未成年人。

钟珊:


在本案中,如果不是因为检察院对李某某这个未成年人作出了不起诉的处理,一旦进入我们法院进行判决,即使是判处了缓刑,他也很有可能会与心仪的大学失之交臂。以后,他如果要再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道路也会更加艰难。如果是判处实体刑,那么也有可能会受到同监室的其他人的影响。所以我们就更应该要打击拉拢、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




堵塞未成年人银行账户监管漏洞


检察机关梳理案件发现,不少案件都是利用未成年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的,像小李这样,银行账户每日可以转账金额高达50万元,显然不符合相关限额的规定。


蒲江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光奇:


我们查找当时银行关于金融账户监管的规定,突然发现一个问题,监管部门反电信网络诈骗这几年出台了很多文件,所有的文件都是对18岁以上成年人的银行账户进行的规定,对18岁以下的没有专门作出规定。因为监管人员认为18岁以下没有那么大的问题,所以就存在这个漏洞。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未成年人银行账户监管漏洞,检察院走访了县里的商业银行,发现不少银行没有落实未成年人不能独立开户、未成年人账户转账限额过高、风险预警不足等问题,据此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商业银行对全县所有未成年人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杜绝利用未成年人银行账户转账的犯罪行为。目前,蒲江全县未成年人银行账户管控率达100%,利用未成年人银行卡实施的网络犯罪案件“零”发生。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共同讨论研究帮信案件追诉工作。


李光奇:


蒲江现在把县域内的所有(未成年人)借记卡,也就是转账借记卡进行了转账限额,每日转账最多限制5000块钱。限额5000块钱的卡拿出去,也犯不了罪,也能满足他的日常生活学习需要。


检察官表示,小李案件值得家长注意,对未成年人除了满足生活所需,还要关心他们的心路成长历程,经常提示他们学习法律法规,避免成为犯罪帮凶。案件暴露出的未成年人银行账户监管漏洞,提示银行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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