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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检察的基本职责
时间:2023-08-23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一、受理、审查和复查不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终结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依法作出维持或者纠正的决定;

二、受理、审查和复查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并出庭支持抗诉,监督纠正刑事审判中的违法行为;

三、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刑事赔偿决定、民事行政诉讼赔偿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赔偿判决、裁定进行监督;

四、对有关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

五、对办理的上述案件做好善后息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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