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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检察的基本职责
时间:2023-08-23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控告检察的基本职责分为二部分:信访和举报。

一、信访工作基本职责:

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反映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三)反映侦查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四)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五)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六)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

(八)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二、举报工作基本职责:

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的举报。

本部负责举报线索的受理、管理、答复和举报保护、举报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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