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检察机关听证员补选人员公示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程序审定,补选林雪梅等4名同志为延边州检察机关听证员。延边州检察机关听证员补选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
在公示期限内,对拟任人员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公示对象是否存在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情况。
受理单位: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
联系人:孙永 联系电话:0433-4330035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19日
延边州检察机关听证员补选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业 |
1 |
林雪梅 |
延吉市青少年心理咨询公司 教研员 |
2 |
刘惠善 |
延边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总督导 |
3 |
金明淑 |
延吉市青少年心理咨询公司 主任 |
4 |
李光哲 |
延边脑科医院 心理科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