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新时代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全国3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59名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其中我院姚远来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