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畅谈体会感想 共话使命担当——延边州贯彻落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和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
时间:2023-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8月17日,延边州检察院举办“学习贯彻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专题研讨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宝主持专题研讨。

“大检察官研讨班对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问题作了深刻阐释,提出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的思路和举措,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理清了思路、指明了路径。”研讨交流过程中,各县(市)院检察长围绕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尹伊君检察长讲话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履行检察职能进行交流,州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进行了研讨。

曹宝检察长强调,要全面学习领会应勇检察长、尹伊君检察长在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检察长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延边检察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要坚持毫不动摇讲政治,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全面认清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州之大事,明确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找准发展方向。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助力守好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二要提升办案质效,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子”。坚持检察工作专门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积极探索专业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式方法,让检察工作更接地气、更暖人心。坚持办好个案与促进社会治理相统一,坚持质量先行,进一步加大对下指导力度,落实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需检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制发”的要求。坚持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相统一,在综合考虑法、理、情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证据、事实、情节去充分考量、认定,切实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坚持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坚持反对机械办案的形式主义做法,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三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树立正确政绩观。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避免出现“数据冲动”。各县(市)院检察长要全面承担起对检察院工作领导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抓好检察办案质效提升,做到“放权”和“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州院班子成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各县市院检察长及州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专题研讨。



 
 检务公开
12309中国检察网
朝汉互译
案件流程查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中国检察听证网
检察人员监督信箱
检察长信箱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
 
延边检察新浪微博
延边检察新浪微博
延边检察微信公众号
延边检察微信公众号
延边检察头条号
延边检察头条号
延边检察抖音
延边检察抖音
 
版权所有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