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条主线,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进一步实现有效监督,持续推进民事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高质效民事检察监督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为此,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条线在新一年工作中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检察护企”专项活动,在办案中深化落实平等保护理念,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准确办理刑民交叉案件,加强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监督。
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高质效办理借款合同纠纷等金融案件,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协同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助力服务金融强国建设。
正确理解精准监督的目的和意义,对于符合监督标准的案件均应依法监督,在此基础上注重选择在法治理念、司法活动中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努力做到监督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问题。
进一步强化对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的监督,健全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的多渠道监督和防控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建立与刑事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案件线索、处理结果双向移送反馈机制。
进一步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推进落实《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围绕当前执行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调研,发布民事执行监督年度报告。以专项调研为基础,针对发现的某一执行环节的普遍性问题,提出类案建议、改进工作建议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持续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深层次监督。进一步加大调查核实力度。注重加强亲历性,以亲历性保障准确性、实效性,努力实现法律事实最大限度还原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