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部负责对全州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出庭公诉及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指导;统一办理州检察院受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査批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抗诉、核准追诉、报请核准追诉等案件,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对州检察院抗诉及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务;承办下级院相关业务的请示;研究制定工作细则、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