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院、州院各内设机构:
2020年度,全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高检院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省院和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州检察院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一、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单位
延吉市检察院
珲春市检察院
和龙市检察院
汪清县检察院
二、延边州检察院内设机构先进集体
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
第五检察部
第八检察部
技术信息部
机关党委
三、集体三等功
延边州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龙井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工作)
珲春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经济犯罪工作)
四、个人三等功
延边州检察院:刘英(第四检察部)、吕 翠、金 花
朴圣杰、詹允云、郑桂花、朴松虎
李福女、钟金石
延吉市检察院:金美兰、栗中鹤、金垠延
敦化市检察院:谭晓强、李广有
珲春市检察院:姜明姬、姜香丹、金香兰
图们市检察院:高海今、李承学
龙井市检察院:李 杨、徐 率
和龙市检察院:张艳燕、董 锐
汪清县检察院:吕文华、李相虎
安图县检察院:李菲菲、相 东
五、嘉奖
延边州检察院:崔 勇、金 鑫、安瑜娜、张宇涵
金彦君、李勇男、安松学、马春梅
车京哲、朱世明、卢咏梅、申丽花
金爱玲、韩仙花、申金平
延吉市检察院:尹 哲、金光一、千 磊、杜洪瑶
王 香、朴泰男、赵 雄
敦化市检察院:蒋延春、包嵬嵬、姜恩禹、王术国
刘 洋
珲春市检察院:王嘉伟、张宏发、申官成、黄敏浩
图们市检察院:张经雷、丛怀恩、金学范、张 晶
龙井市检察院:李光洙、金浩彬、赵鸿雷、朴东梅
和龙市检察院:纪志军、徐曼曼、高顺爱、金 天
汪清县检察院:韩东日、杨艳龙、郭宇航、孙林钟
安图县检察院:刘金玲、赵玉山、张 鑫、袁桂海
六、延边州检察院优秀文职人员
丁一洋、王雅琪、程仁垣、李 婧、田 雪、朴志燕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延吉市检察院
敦化市检察院
安图县检察院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创造出更好的工作业绩。全州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为我州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决定。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