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基本信息>>奖惩信息
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州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9-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县市院,州院各部(委):

2018年,全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高检院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院提出的“强化监督,维护公益,创新发展”总要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为鼓励先进,州院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一、“先进基层检察院”

第一名:龙井市检察院

第二名(并列):珲春市检察院、敦化市检察院

二、集体“三等功”

州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

延吉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未检工作)

图们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公诉工作)

敦化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

珲春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

和龙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龙井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

汪清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侦监工作)

安图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

三、州检察院“先进集体”

行政检察部

刑事检察部

四、个人“三等功”

州检察院: 高同启、安松学、车京哲、崔晓英、李福

女、申金平、周元国

延吉市检察院:     张雪松

图们市检察院:张经雷     

敦化市检察院:郭福刚   谢学华

珲春市检察院:王平先   孟庆忠

和龙市检察院:张艳燕     

龙井市检察院:李光洙     

汪清县检察院:史怀冰

安图县检察院:雒法进     

五、州检察院个人“嘉奖”

车京熙、许日权、林泉、姚远来、裴勇、高斌、全一洙、温广志、王崇林、王晓锋、许文寿、吕翠、全善姬、金哲(中)、刘志伟、刘蒲、崔勋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继续努力,不断取得更好的工作业绩。全州两级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为全州检察工作再立新功!

此决定。

延边州检察院                

2019年1月11日

 

 
 检务公开
12309中国检察网
朝汉互译
案件流程查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中国检察听证网
检察人员监督信箱
检察长信箱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
 
延边检察新浪微博
延边检察新浪微博
延边检察微信公众号
延边检察微信公众号
延边检察头条号
延边检察头条号
延边检察抖音
延边检察抖音
 
版权所有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