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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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4118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延边实现跨越赶超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切实维护好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组织读书班14次,完成调研文章7篇,完善相关制度8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组织研读研学活动40次。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州委、省检察院、州委政法委请示报告79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抓好网络阵地建设,认真做好舆情处置和突发事件引导。

坚决保障国家安全。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摆在首位,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分裂活动。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安保维稳工作,96件院领导包案案件全部得到有效化解。持续加强监检衔接,受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6369人,起诉5462人,向监委移送行贿犯罪线索11件。依法行使检察侦查权自行立案侦查、核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1434人,向监委移送线索421人。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诉讼案件主导作用,批捕512692人,起诉22663446人,所有犯罪嫌疑人均得到有罪判决。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加大洗钱犯罪和涉众型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前介入4件,起诉1944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批捕88151人、起诉406843人。坚决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1113人,起诉45104人。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审结729人,起诉728人,抗诉12人。其中,由中央六部委联合督办的金某、朱某某侵犯韩国著作权案,经抗诉已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违法犯罪案件中,依法不捕27人,不诉44人,公安机关撤回起诉22人。扎实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后半篇”文章,将林业、税务、金融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20人补充纳入第三方评估人才库,督促、帮助9家企业进行合规整改,4家企业完成规范整改。积极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办结相关涉企案件109件。主动向社会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企“十条措施”》,全面畅通权益保障和救济通道,帮助企业纾难解困56次。

二、坚持守初心护民利,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将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平安吉林执法满意度调查中,位列全省市州级单位第一。持续深化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04件,通过线上线下、深入社区村屯、公开不公开等听证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07件。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先后向5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亲属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2万元,办理的河南籍留学生在韩国期间被故意伤害致残跨省司法救助案件,被评为最高检典型案例。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做好项目谋划、返贫监测、精准帮扶等工作。

做实弱势群体保护。持续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通过引导和解、支持起诉、提起公诉等方式,帮助追回欠薪88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看守所及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全部回复采纳。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公共场所母婴室设施建设公益诉讼立案10件,磋商化解8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全部完成整改。

守护生态环境安全。积极开展全州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立案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磋商化解6件,磋商结案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件。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以违法乱占耕地、林地等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巩固黑土地保护专项活动成果,制发非诉执行检察建议55件,采纳率100%,涉及土地面积181亩。集中开展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专项监督行动,立案12件、制发检察建议12件,督促行政机关新划定保护范围637处,新增保护面积405.8万平方米,惠及农村居民36万余人。办理的图们江流域大马哈鱼保护案件,得到了全国人大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和农业农村部的高度关注,相关经验做法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有力加强了大马哈鱼资源保护。

三、坚持抓质量重实效,努力提升监督水平,坚决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着力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实质性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监督刑事立案2123人,监督撤案4051人,纠正漏捕14人,纠正遗漏罪行17人,追诉遗漏同案犯10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4件,提出刑事抗诉1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人,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违规64人。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理民事监督案件319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5件。制发执行违法检察建议33件、审判违法检察建议32件。提请省院抗诉8件,向州法院提出抗诉13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4件,法院采纳25件(含旧存1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6件。

持续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办结17件。制发行政审判监督检察建议17件,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3件,回复采纳率100%。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28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88件,回复采纳率100%扎实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对352名嫌疑人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提出检察意见132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3件。

全面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62件,其中行政公益案件253件,民事公益案件9件。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0件,民事公益诉讼公告8件,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检察建议1件。坚持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所有公益诉讼案件全部在诉前解决。

四、坚持用人才促发展,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坚持以理论武装铸牢政治忠诚,组织开展党的重要理论知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27次。以“党建融+”品牌建设为抓手,推动政治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图们、珲春、汪清等地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系统交流推广。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2次、上讲台10次、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45件。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开展业务学习、岗位练兵67次、业务竞赛活动11次。

大力培育检察文化。全省检察系统首个具有独立录影棚的融媒体工作室在州检察院运营,《我们是人民的检察官》《当好农民工护“薪”人》等作品多次在国家级媒体头版刊登。充分运用检察力量弘扬法治风尚,积极打造延边检察文化品牌,广泛参与中央、省、州级选树活动。圆满完成央视《法律讲堂》栏目新主讲人选拔任务及素材拍摄活动。

扎实开展廉洁教育。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开展警示教育、廉政学习、廉政谈话等活动27次。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坚持“有问必录”“逢案必倒查”,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37件。深入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案件质量评查,针对不起诉、撤回起诉、定罪免刑等五类七个方面进行重点排查,未发现问题。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185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482人次。充分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大力推行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综合运用全媒体实时发布检察动态、信息7073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96条。

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先后有10个集体、18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1人当选中国妇女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人被评选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微电影《牛棚变奏曲》获得第七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三等奖,延吉市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州检察机关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还需要全面加强、久久为功;二是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跨越目标任务的前瞻性、精准性还有待提升;三是民商事、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的领军型、专家型、复合型人才较少。这些问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突破的方向,将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更大使命,奋力开创延边检察事业新局面。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定不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检察工作的主线,充分把握边疆和民族两个因素和特点,牢牢掌握法律监督的主动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二是增强法治自觉。焦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盼,以“三种履职”促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反向审视,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民事和解、支持起诉等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增强检察自觉。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健全完善检察权内部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建设一起抓,高效、精准、务实提高队伍素能。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在办案中总结规律、提炼经验。持续加强基层院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检察工作整体效能。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创业维艰,奋斗以成。我们将在州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要求,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忠诚履职、埋头苦干,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升级版,推动延边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615日印发。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党的法治事业、检察事业发展历程中是一件具有深远和重要意义的大事。党中央专门印发《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检察侦查权: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4.第三方评估: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5.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所明确各项制度机制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和关键节点。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设立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工作,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负责。

6.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在办理不起诉案件中,对是否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进行审查、监督。

7.党建融+把党的建设融入检察业务中,坚持围绕检察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新机制,使二者在融合发展中相互促进。

8.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9.三种履职:是指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中指出:新征程上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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