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便民服务
民行检察与民同行
时间:2016-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

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一、民事行政检察是干什么的?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此项监督具体由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通俗地讲,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监督、纠正人民法院错误的裁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人民检察院监督的内容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监督人民法院诉讼全过程,也就是说,监督、纠正包括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在内的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行为和错误。

   三、什么时候到检察院申请监督?

   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法院诉讼行为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形。比如,符合起诉条件不予受理的;不告知权利、不告知合议庭成员的,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违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不予质证证据的,中止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滥用保全措施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规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执行活动违反法定程序和方式,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价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怠于履行职责……,等等,凡出现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随时到检察院申请监督。

   第二种: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服的情形。对生效调解书、裁定、判决不服,首先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或当事人认为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可以到检察院申请监督。

   四、到检察院申请监督,需要提出什么样的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人民法院在该案件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全部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申请监督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检察院会告知你应补齐的全部材料。

   五、到检察院申请监督,应道那个部门办理手续?

   当事人到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统一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由控告申诉部门把申请监督材料移送给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六、人民检察院监督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方式都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以及在执行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

   七、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是否收取费用?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到检察院申请监督,能否解决问题?

   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任务是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俗地讲,就是要“摆事实,讲道理”,按法定程序办事。因此,凡是法院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法院裁判 确有错误的,检察机关都会坚决予以纠正,绝不手软。

   另一方面,凡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检察机关都会坚决予以维护和支持。对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将向你说明 不支持监督申请的理由,以解开缠绕当事人心头的疑虑。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33 12309 9

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33 12309 1

图们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33 12309 2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33 12309 3

龙井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33 12309 4

和龙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33 12309 5

汪清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33 12309 6

珲春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33 12309 7

安图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33 12309 8

 
 检务公开
12309中国检察网
朝汉互译
案件流程查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中国检察听证网
检察人员监督信箱
检察长信箱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
 
延边检察新浪微博
延边检察新浪微博
延边检察微信公众号
延边检察微信公众号
延边检察头条号
延边检察头条号
延边检察抖音
延边检察抖音
 
版权所有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